问:通过电票平台开具的红字信息表,怎么作废和撤回?
答:如果通过电票平台发起的是红字信息表,则需要在办税大厅前台撤销;如果发起的是红字信息确认单,无需确认或对方未确认前,发起方可直接在电票平台“红字信息确认单处理”模块撤销,如果对方已确认但未开具红票,需要由确认方先撤销确认,再由发起方撤销确认单。